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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注册登记改革激发创业热潮


来源:www.yiwu-tannet.com     上传时间:2014-4-15 16:28:18

浙江自3月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和创业成本,工商登记注册进一步便利化。目前改革新政实施已满月,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新政激发了市场新活力,群众创业热情空前高涨,新政效应已经显现。据统计,3月份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登记市场主体7.4万户,比未实施新政的前一个月净增3.8万户,环比增幅达到115%,增长了1倍多。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净增1.5万户,同比增幅达到了25.4%。从市场主体的组织类型看,市场主体结构得到有效改善,3月份全省企业数量特别是公司制企业的注册量迅速增长,共新注册各类企业2.4万户,同比增长55.5%。

  五大特点凸显新政效应

  从全省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首月情况来看,新政进一步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浙江市场主体发展形势喜人。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注册登记改革实施以来,新政效应已经显现,体现五个特点:
  ——新设市场主体增长迅速。3月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登记市场主体7.4万户,比未实施新政的前一个月净增3.8万户,环比增幅达到115%,增长了1倍多。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净增1.5万户,同比增幅达到了25.4%;其中台州、金华、衢州三地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幅分别为47.8%、41.9%、34.3%,位列全省前列。
  ——民间创业热情有效激活。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民间创业投资的意愿和热情进一步激发。3月份全省新登记民营(私营)企业2.3万户,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97.2%,同比增幅达到57.5%,远高于内资非私营企业10%的增幅。注册资本进一步放大,据统计3月份新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68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8.4亿元,增幅达到53.8%。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17家,比去年同期增加30家。
  ——创设企业呈加速递增趋势。改革激发的持续效应不断显现和释放,企业创设呈现加速增长的良好态势。3月份新设市场主体前半个月的增幅为10.5%,后半个月达到了36%。从企业名称预核情况看,3月份共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32万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3万件,增幅达到51.2 %。
  ——市场主体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从市场主体的组织类型看,3月份全省企业数量特别是公司制企业的注册量迅速增长,共新注册各类企业2.4万户,同比增长55.5%(其中省局本级、衢州、台州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幅分别为192%、136.3%和135.9%),环比增长182.8%,比上个月增长了将近2陪。远高于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6.45%的增速。同时,市场主体的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新设企业在新登记市场主体中的比重从2月份的25.9%上升到31.6%。
  ——对服务业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明显。从行业上看,3月份全省新设企业户数前五位的是批发零售业8999户,制造业5361户,租赁与商业服务业2835户,科研与技术服务业1540户,建筑业1207户。第三产业占比明显超过第一、第二产业。从增幅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登记企业同比增幅分别为128.6%、98.8%和76.1%,增幅远高于企业平均增速,显示改革新政实施后对第三产业特别是信息、科技类新兴产业带动作用尤为明显。

  工商办照效能大幅度提升企业反响良好

  改革新政切实推进了工商登记的便利化,特别是取消了一般公司设立的验资环节,设立周期明显缩短,使创业者办照成本大幅降低。据测算,3月份新设立的2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创业者节约验资费用约5000余万元。取消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的准入门槛后,3月份新登记3万元以下私营公司制企业1411户,一批创业意愿强烈但又无资金积累的创业者包括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实现了创业梦想。
  为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从今年初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先后推出了实行容缺受理、提供延时服务、推行网上登记、名称预核网上查重等配套举措,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推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办照提供最大便利。3月1日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以后,各级工商机关全力做好各项衔接、配套工作,着重围绕改革首月登记窗口咨询、业务受理量持续“井喷”的现状,主动适应,采取增设登记窗口,强化业务培训、增加窗口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后勤保障等多项措施,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如义乌面对企窗口登记压力陡然增大的状况,及时调配人员,登记窗口从9个增加到27个,快速缓解企业排队,使创业者第一时间享受到改革红利。

  工商提示:企业规模与责任相对等 谨防盲目认缴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首月,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同时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在新政实施中也出现有的投资者责任意识欠缺,对改革理解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实行认缴制和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主要目的在于大幅度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但有的投资者曲解政策本意,盲目投资设立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符的千万元公司、亿元公司,仅仅是为了好听有名气,而没有顾及可能由此带来巨大的责任风险。有的企业尚不能正确理性对待自身的出资行为,有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限明显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如绍兴有一家企业股东的出资期限为70年。与此同时,各地有部分企业出资期限等同经营期限,长达20年;也有个别企业多个股东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仅为1元的公司,不从经营实现需要考虑,仅为吸引“眼球”或“尝鲜”,也带来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在采访中,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零首付不等于零责任”,准入放宽了,企业法人的责任并没有减轻。注册资金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国家考虑到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但必须承诺注册资金实缴到位的年限。“零首付”办公司也并非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认缴制没有改变《公司法》关于“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要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要求严格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所以,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投资经营能力,不可盲目求大,公司有多大,责任就有会多大。况且,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取消了注册资本实缴制,对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证券、期货等27类行业依旧实行实缴登记制。
  裘东耀也特别强调,放宽准入不等于放松监管,准入放宽了,但工商机关仍将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宽进严管”是这次工商新政的一个总原则。今后,行政执法机关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商品与服务质量监测,从重打击假、冒、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企业。严格审查企业年报,对于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将纳入“经营异常名录”重点监管。同时,最重要的是,新政规定将全面实施全国统一联网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失信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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