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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乌,申请专利需要避免的误区有哪些?


来源:登尼特     上传时间:2019-9-24 15:50:20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技大幅增加,但是,小编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下面小编就跟大家分析一下义乌申请专利中的一些误区。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是的哦,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想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就需要申请专利。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如果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性,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误区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产品也没有完善,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申通商标小编提醒大家,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 因此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一旦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会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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