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转让中国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国商标转让所需资料:1.公司转让公司,转让方与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空白处加盖公章)、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方、受让方盖章)、委托书(转让方、受让方盖章)。2.个人转让公司(公司转让个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受让人签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空白处加盖公章)、委托书(盖章)、个人还需个体户营业执照。
商标转让成功后会下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结合原商标证书一起使用。如果您想要一个显示新所有人的商标证书,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证书。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登记了新商标所有人的证书。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某些企业中无法发挥出真正价值的商标在其他企业可能发挥出价值。通过商标转让双方均获得了利益,从而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