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400-606-7137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1121号福田大厦A座1906室
总机:400-880-8199
电话:0579-85206707
传真:0579-85206709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书文案服务

义乌企业如何编制公司章程


来源:www.yiwu-tannet.com     上传时间:2015-7-14 16:56:35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如何编写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确认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目的在于使相关条款在公司与发起人、公司与认股人、公司与其他第三人之间发生拘束力。
3、任意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订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属于任意记载事项。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城际产业联盟
义乌电话:0579-85206707,13516955807传真:0579-85206709
E-mail: 2355725139@qq.com
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1121号福田大厦A座905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

展开

在线客服

  • 工商注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商标版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文案策划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财务税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579-8520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