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
欧盟可注册的商标
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1.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
2.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
3.彩色图形标记;
4.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5.三维立体标记;
6.声音标记等。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城际产业联盟
义乌电话:0579-85206707,13516955807传真:0579-85206709
E-mail: 2355725139@qq.com
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1121号福田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陈小姐